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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大眾傳媒可以一夜之間,令社會歧視轉向,是過份誇張傳媒力量。但的確,大眾傳媒往往在社會潮流扮演着催化劑的角色。社會深層的一些蓄勢待發的感覺,很多時候,因為媒體的倡導,會一下子藉此機會拼發出來。社會學家一致認為七十年代對香港來說,是個重要的轉捩時期。「要好好分析後來有濃厚本地意識的香港文化的出現,我們都應該重新認識七十年代初的香港社會與文化。[24]」社會學者呂大樂如是說。而七十年代初,是香港青少年人口的膨脹期。八歲至十七歲的年齡分組特大。[25]他們既是社會的未來棟樑,也是經濟的推動力與勞動力。香港,是他們的出生地;和上一代不同,他們不是移民,沒有家鄉故土的懷念,因此較易對香港產生歸屬感覺。可以說,香港的本土意識,主要由他們引起。研究七十年代香港社會,我們發現到當年青少年中流行的事事物物,都成為具有代表性的符號和象徵。喇叭褲[26],鬆糕鞋[27],水手裝 [28],李小龍髮型 [29],等等全都變成城市文化中代表青少年意識的紀念品。威廉士(Raymond Williams)說得好:「文化本是渾閒事」。當年,閒常不過的生活習慣,在不知不覺間,塑造了香港的大眾文化。與此同時扮演催生劑的大眾傳播媒介,就努力在旁順應潮流,搖旗吶喊。
1. DJ 文化
除了「無線」電視在推動香港大眾文化,處處居於領導地位之外,「香港電台」在這方面的努力,也居功厥偉。本來,廣播電台初期最受歡迎的節目,是「天空小說」。然後,一人講述的天空小說逐漸為多人演繹的廣播劇取代。到電視進入家庭,合視聽為一的電視螢光幕,自然吸引了家中成員的注意力。於是「播音皇帝」「播音皇后」這些反映當年播音藝員受歡迎程度的稱謂,漸漸從傳媒中消失,廣播劇也不再受歡迎。自七十年代開始,青少年人口成為電台爭取的新對象,加上樂壇欣欣向榮,外地紅星爭相來港演出,本地歌手亦紛紛成熟,流行音樂於是順理成章,成為電台節目主流。而光是反應一小撮歌迷意趣的點唱節目,已不足夠。終於,到了 70 年代初,電台興起了「DJ」熱潮 [30]。
(a) 青春交響曲
香港電台在 1974 年,增設「青春交響曲」節目,針對時下青少年喜好,每日下午四時至六時播出,開創了影響青少年頗為深遠的「DJ 文化」。節目內容以音樂、時髦玩意、時下潮流為主體。同時用輕鬆手法將資訊傳播,與從前所有電台節目都有不同,較多青春活力。這類由「唱片騎師」DJ 主持的節目,由早期組織過結他樂隊 Menace 的陳任首創。陳任在錄音室一人操作,省去了由工程人員播放唱片的轉接,而創出輕鬆直接,說話與音樂渾然貼合的風格。連說話的方式與速度,都力求接近青年人習慣。因為陳氏對音樂熟悉,於是在介紹詞中,加入創作背景,令流行歌曲的聽眾,加深了對音樂及音樂人的認識。這節目多年來一直雄踞聽眾人數榜首[31],也成為「唱片騎師」的培養溫床。
(b) DJ 變歌星
一方面因為青少年人口繼續上升,到 1975 年,十歲至十九歲的組別,已成為香港人口的最多數[32],影響了電台節目,紛紛爭取青年聽眾;另一方面電台之間的相互競爭,也互為因果,於是 DJ 文化泛濫,成為香港七八十年代普及文化的一大潮流。這潮流對青年的影響,大眾文化研究學者觸及仍少,還要再加努力。但當時已引發不少批評,連「香港電台」出版的《香港廣播六十年》特刊,談到DJ 文化,也坦白承認:「有部份 DJ 年紀很輕,在節目中,一旦談到人生大道理及對事物之觀感,常予人一種不信任,不全面,甚至對意識形態,有所批評,或指責話題不健康,不正面,不成熟,以至被認為無病呻吟。」不過,批評者多,從另一角度來看,正是受歡迎的証明。DJ 文化當年,雖不致於舖天蓋地,但卻在香港青年人心目中,有一定定位。不少青年「唱片騎師」成為聽眾偶像。如林姍姍、鄧麗盈、鄧藹琳、伍家廉、車淑梅、蔡楓華、黃凱芹、歐瑞強等人,成為家傳戶曉人物。有不少這些當紅 DJ,更因此而順勢加入音樂行業,成為歌星。像何嘉麗、蔡楓華、王雅文、麥潔文、曾路得、溫兆倫、黃凱芹、歐瑞強、周慧敏、林憶蓮、林姍姍、湯正川、夏妙然等,都曾任電台唱片騎師。DJ 成為偶像,偶像變作歌星,更上一層樓成為偶像中偶像,自然令青少年心生嚮慕,也間接促成了香港音樂的蓬勃。
2. 電視文化
英國大眾傳媒學者費時基(J. Fiske)說:「電視製造歡樂,催生意義,承載文化[33]。」香港電視文化,是 70 年代開始成形的,馬傑偉在《電視戰國時代》一書,有這樣的話:
「七十年代的電視,是本土文化的前鋒。它把香港的社會意識,聚焦在電視螢幕這個小方塊上[34]。」
七十年代之前,香港的大眾傳播媒體,從來沒有過如此廣大的覆蓋力。1967 年「無線電視」啟播之後,才開始有真正觀眾極多的媒介。「無線」電視的長篇連續劇,可以在同一時間,接觸到二百餘萬港人,幾乎等於全城人口的一半。這種影響力,前所未有。香港人到 70 年代,社會意識和從前顯著不同。人口中十五至三十歲的新生代,數目眾多,正帶領着香港社會意識轉形。他們身處經濟迅速發展的社會之中,努力追求一己的個人成就。傳統觀念,對他們來說早已不夠應用。正好在這新舊交替時候,出現了強有力的媒介,於是電視成為新價值觀的凝聚點,送走了上一代的舊意識,催生了本地的普及文化。社會學家威廉士(Raymond Williams)將社會意識分為三大類別:(1)殘餘的 — 由上一歷史階段遺留的觀念和方式;(2)新興的 — 標誌着新社會關係的思想和習慣;(3)主導的 — 順應或服務當前社會關係的主導意識[35]。香港本土文化在很短的時間內,經歷了這三種社會意識的轉化,電視媒介在這過程,擔當了很重要的角色。而在這時期,參加電視工作的主要人物,正是香港的新生代。他們多數來自香港各大學,如許冠文、許冠傑、劉天賜、鄧偉雄、梁淑怡、黃霑、孫郁標、馮美基、蕭若元等,本無電視傳媒經驗,但邊學邊做,發揮高度創意,把他們從大學得來的文化觸覺,直接或間接地運用在香港電視文化的開拓上。
(a) 長篇電視劇
70 年代中期,「無線」的《翡翠劇場》雄踞收視榜首。起初的《清宮殘夢》,《梁天來》和《啼笑姻緣》等連續長篇劇,無論內容和風貌,與意識形態,都不過是從前粵語電影的延續。到 1976 年《狂潮》,1978 年《強人》等劇出現,才真正令香港人覺得劇中人的感受,求生態度,和香港環境吻合。因此,掀起了收視熱潮,觀眾最多的劇集,竟能吸引到達三百萬人追看。「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民間互助精神,「分甘同味」,「同舟共濟」的情愫,憑着家庭倫理,節義道德來忍受社會不公的意識,漸漸從螢光幕上隱退。代之而起的是以成長求存,但求個人小我幸福,不問國家大事的情節和心態[36]。劇情強調個人戰勝困難,出人頭地,不靠道德力量,而靠個人的靈活善變去適應環境。有時,略為不擇手段,也在所不計[37]。這些連續劇,時代感較強,也較為真實,可以確切地反映香港變成東南亞大都市後社會的複雜,於是很能喚起共鳴。在1975 到 1978 的幾年,「電視劇下飯」幾乎是全港市民的共同習慣。
不約而同,這些長篇電視劇,無論是「無線」,「麗的」,即或是 1975 年到 1978 年曇花一現的「佳藝」電視,都有主題曲。這些主題曲,既在當時流行,過後也依然有人不停傳唱。像關菊英的《狂潮》,羅文的《家變》,《強人》,《小李飛刀》,《陸小鳳》,袁麗嫦的《鱷魚淚》,葉麗儀的《上海灘》,徐小鳳的《大亨》,鄭少秋的《書劍恩仇錄》,《倚天屠龍記》,《輪流轉》,《楚留香》,關正傑的《大地恩情》,《神雕俠侶》,《變色龍》,甄妮的《春雨彎刀》,《奮鬥》和鄧麗君的《風霜伴我行》等,都成為香港粵語流行曲的長青歌曲。奇怪的是,這些歌曲,全出幾個人手筆,寫旋律的,是顧嘉煇,黎小田和黃霑。填歌詞的是盧國沾,鄧偉雄和黃霑。連「香港電台」製作的《獅子山下》,亦不作別想。
(b) 綜藝節目
除了長篇電視劇有粵語主題曲之外,其他綜藝節目,也開始不停有粵語流行歌出現。《歡樂今宵》,《雙星報喜》《芳芳的旋律》和歌星專輯,如《仙杜拉之歌》《羅文之歌》等,全部都以唱粵語歌為主。粵語流行曲受歧視的現象,忽然之間,變作歷史陳跡。終於,連《歡樂今宵》的主題音樂[38],都填上了口語化的粵詞,每周五晚,提醒香港人:
「日頭猛做,
到依家輕鬆吓。
食過晚飯,
要休息番一陣!
大家暢聚,
無線有好節目,
歡歡樂樂,
笑笑談談,
我哋齊齊陪伴你。」
每年「無線」電視的重頭節目《香港小姐選舉》裏面的歌舞,亦全部以粵語詞出之。這股粵語歌新風,不單令港產國語歌不再領導潮流,連英美流行曲也要退避讓路。本來唱英文歌和國語歌的歌星,紛紛改唱粵語。陳潔靈、葉振棠、葉麗儀、林子祥、甄妮、鄧麗君、華娃、陳美齡、張武孝、葉德嫻、張國榮等歌星,全部放棄原來喜好,轉成廣東歌歌手。不能用純正粵語發音的,只有努力逐字學習。學不來的,只好打消在香港樂壇闖出名堂的願望。連台灣歌星重臨香江登台也唯有臨時惡補一兩首粵語流行曲,投觀眾與歌迷所好[39]。
(c) 名曲金榜
美國流行曲權威雜誌《告示板》(Billboard)一向有銷售流行榜之設,分門別類,將唱片的銷售情形,每周編製數據刊登。香港大眾傳媒人看見粵語流行曲掀起熱潮,於是各自推出名稱不同的流行曲榜,如「中文歌曲龍虎榜」,「十大金曲」,「勁歌金曲」,「叱咤樂壇流行榜」等。這些曲榜的製成,不無爭議,因為各不同傳媒,都有本身的一套計算方法。有些,以聽眾投票。另一些以歌迷點唱率,輔以 DJ 及節目主持取捨。亦有由機構管理高層,成立委員會,主持評選。總之各有各的方法。然而正因為這樣,各榜出現的歌曲,往往有時不盡相同,於是就觸發了不少議論。不過,正因其有爭議,城市便有了話題;而競爭就越來越烈,於是樂壇變得鬧哄哄,呈現了前所末見的熱烈氣氛,也剌激了樂迷的消費意慾。唱片市場,在各傳媒流行榜出現的同時,銷路穩步上揚。因此社會上的議論,並未真正受到正視。在此之前,美國流行音樂界,本來出現不少賄賂唱片騎師 DJ 的醜聞[40],但香港,類似情況,尚少出現。兼且,在 1974 年,直屬港督領導的「廉政專員公署」已經成立,貪污歪風,一時頓煞。因此,各大流行榜,雖然規矩不同,社會亦接受事實,並未深究。跟着到 1977 年,「國際唱片協會」(IFPI)不甘後人,開始和「無線」電視合辦「金唱片頒獎典禮」,成為每年樂壇盛事 。所謂「金唱片」是指銷量逾 15,000 張的唱片,而逾 30,000 張的, 就稱「白金唱片」。(後來因為唱片銷量急升,到 1980 年,開始將「金唱片」指標提高至 25,000,「白金唱片」則提至 50,000。)因為頒獎典禮聚集了名人與明星,衣香鬢影,爭妍鬥麗,魅力洋溢變成城中觸目大事,各傳媒見獵心喜。「港台」馬上在 1979 年,舉辦「十大中文金曲」頒獎,以大型演唱會形式出現,樂壇熱鬧得未曾有。流行曲主流,自此為粵語流行曲壟斷。
(d) 新秀比賽
唱片銷量急升,自然需要大量歌作和新人加入行業。各式各樣的比賽,由是在香港出現。既有「流行歌曲創作比賽」,也有「業餘歌唱大賽」,復有「新秀歌唱大賽」,更有「亞洲歌唱比賽」。到後來,連香港政府也加入推廣行列,舉辦「十八區歌唱比賽」。香港在這年代的粵語流行曲熱潮,真是弦歌處處。而這些歌唱比賽,亦成為新人入行的大好機會,張國榮、張學友、蔡楓華、呂方、張明敏、張偉文等,全是藉着歌唱比賽而進入香港流行音樂界,而後來對推廣港式歌曲,都極見力量。
此外,另有一種比賽,也為香港流行音樂發掘了不少新人。從七十年代末,有不少填詞比賽,此起彼伏地出現。多數是區域的社區文教活動節目,也有因為要配合社區運動而舉辦的,如「防止青少年運動」,或「健康與人生」,或「青少年與家庭」等等。據黃志華,在《粵語流行曲四十年》的統計,這些「大大小小的填詞比賽,每年都有七、八十個不等」[41]。陳守仁、容世誠的《五、六十年代香港的粵語流行曲》結語說:「今天香港不少業餘樂隊及中學生已能寫出水準不俗的粵語歌詞,可見用粵語填詞的水準及技巧已十分普及。」[42]這普及的原因,正與這些一個又一個的填詞比賽有關。在 80 年代顯露頭角,後來成為粵語流行曲詞人舉足輕重人物的林夕和小美,就是常常參加這些比賽獲獎而培養出信心來。
3. 電影文化
在 60 年代末開始下坡,最後完全停產的粵語電影,到 70 年代由一部《七十二家房客》賣座帶動,又開始有復甦現象,跟着出現幾部用粵語對白的電影,觀眾都再無抗拒。社會研究學者所謂「本土意識」,此際已完全在港人心中,牢不可破。港人開始目覩辛勞經營開花結果,不但再也不存有任何自卑,還逐漸對自己的成就感到自豪[43],當然不會對母語方言廣東話再出現不合情理的歧視。而就在這個時候,許冠文、許冠傑兄弟,趁在「無線」的綜合性新節目《雙星報喜》大受歡迎[44],乘勢退出電視圈,改投電影界,與新崛起的「嘉禾」電影公司合作,自編自導自演兼自資拍攝喜鬧劇《鬼馬雙星》。此片公映,票房雄踞當年(1974)賣座冠軍。片中的主題曲《鬼馬雙星》與插曲《雙星情歌》馬上成為香港最熱門歌曲。跟着,由鍾鎮濤、譚詠麟、陳友、彭健新、葉智強等五位香港青年組成的「溫拿樂隊」("The Wynners")亦因為在「無線」的《溫拿狂想曲》收視理想,應聘拍攝《大家樂》,《溫拿與教叔》及《追、趕、跑、跳、踫》等電影。其中插曲,也成為粵語流行曲上榜名歌。至此,粵語對白電影開始佔回先前失陷地位,後來,更令國語電影製作在香港全消失。香港電影,再以觀眾的方言母語為主流。其間轉變之奇,真是別地所無,不由不令人覺得,外國文化研究方法,在香港移用,很多時候,會頗不合適。
但流行音樂,依附電影生存的現象,數十年來,從未改變。尤為令人稱奇的是,這些電影公映後不久,便已在觀眾記憶中消失殆盡,反而歌曲旋律,和歌詞警句,甚至歌曲的前奏過門,卻往往歷久常新。也許,單是令人難忘的特點,便足以構成流行歌應為文化研究界多加重視的一大理由。
4. 音樂會文化
媒介研究學者舒加雅(Roy Shuker)說:「音樂會與樂趣,與音樂價值的確認,和與社群的休戚與共有關[45]。」他又說:「音樂會是複雜的文化現象,涉及音樂、經濟、禮儀、樂趣。對表演者和觀眾來說,完全一樣[46]。」音樂會在錄音機未面世之前,是唯一讓聽眾接觸到音樂表演者的場合。有了錄音技術和重播器材之後,聽眾聆聽音樂的機會增加,而面對表演者的機會相應遞減,現場經驗因此漸漸變得難能可貴。加上擴音技術日漸進步,連空曠場地都可以變成頗佳的演奏場所,大型音樂會漸漸便轉型為體會集體經驗的場合。流行曲歌星演唱會全場觀眾隨着節奏拍手,一起和唱;或揮動螢光捧,跟着音樂左右搖動,是令人興奮的經驗。台上台下藉着聽眾耳熟能詳的歌曲,融匯一起。整個晚上,歌星樂迷彷彿渾成一體,彼我不分。巨星與聽眾共同沉醉在同一氣氛,同一音響,同一經驗裏。歌星和觀眾對話,和應,同聲歡呼,同步鼓掌。音樂以驚人的高音量打入眾人耳股,變幻無窮,色彩繽紛的射燈光影擁抱着全場,令大家一起墜進同一夢幻境界,忘我,迷醉。
令觀眾開心地進入忘我境界,是娛樂的最高樂趣。現場感受的音樂會經驗,是流行音樂令人着迷的一大原因。美國社會學者韋因斯坦(D.Weinstein) 在她的《重金屬音樂的文化社會學》("Heavy Metal : Cultural Sociology" [47])一書說:「音樂會的首要效益是娛樂刺激所帶來的樂趣,效果最完美的時候,達至忘我境界」[48]。她認為音樂會第二功能是令演奏的音樂,獲得肯定[49],可以令聽眾感覺自己喜愛的次文化音樂型式,是可引以為傲的。第三功用則是觀眾和表演者的聯繫[50]。這三種功用,外國與香港全無分別。在 70 年代,隨着香港本土青年歌星追隨者的增加,音樂會文化逐漸成形。許冠傑是率先舉行個人演唱會的歌手,從 1973 年開始 74-78 每年都在香港「大會堂」舉辦。有時,更一年舉辦多次[51]。後來的關正傑、羅文等歌星亦紛紛傚尤。在「利舞台」或「大專會堂」開始舉行個人演唱會,到 80 年代初,演唱會的熱潮更加不可歇止。1982 年,關正傑締造了本地粵語流行曲歌星演唱會的首次高峰,在可以裝載三千觀眾的灣仔「伊利沙伯體育館」,以 80 元到 222 元的票價,連開 6 場,賣個滿堂紅的音樂會[52]。然後到 1983 年,九龍的「香港體育館」建成。該體育館座位可容一萬二千餘觀眾,許冠傑在 1983 年 5 月,進軍該館,票價由 60 元至 180 元[53]。此後,體育館變成了香港流行音樂盛事必用場地,擴大了觀眾層面,改變了演唱會的歷史和文化。影響一直到二十一世紀,仍然未有衰歇。到「紅館」[54]聽演唱會,變成香港市民生活盛事。吸引力遠達東南亞與美加,熱心歌迷,竟有全家飛來專誠捧偶像音樂會場的。雖然為數不多,但香港音樂會文化無遠弗屆的吸引力,由此可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