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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面的意志——说说《枪王》


    可能那一瞬间他没有想到很多东西,只有一些印象模糊掠过——关于这座城,关于这个世界,不知道为什么,这座城一直是青寒青寒的色彩,像是某些颜色被刻意洗去了,又或许无论任何颜色他都不再记得,亦没有注意过,他只认得枪壳的乌黑,子弹被打磨后发出暗暗的哑光。
    Rick生命中最后一个地点是在青依城的百货大楼。那天很多人都记得,他们正在看一部有一搭没一搭的片子,但是有人慢慢的走过银幕,又慢慢的站定,人群开始有些骚动,操你老母,滚啊,挡住了你知不知道,痴线啊。然后他们听见了枪声——不是电影里的枪声,而是就在身边,空气中火药味在弥漫。他们听见有人在大声喊:“全部趴下,不要动。”而另一个声音说,“准备好了吗?”枪战片搬到了现场,实实在在的发生在自己的身边,他们没有想过,一直以来他们都以为,枪战是离自己很远很远的事情。
   “砰砰”“砰砰”,几乎是同时从两头发出的枪声,然后什么都没有了——既不精彩,又不刺激,那么短的一瞬间,他们就经历了一次枪战,手心还没有来得及出汗就已经结束。
    有没有人在这场枪战里死呢?没有爆炸,没有火光,仅仅是砰砰几声,这样就结束了?

    Rick不知道之后他们会带他去哪里,他亦不可能再知道。那已经是和他无关的事情了。他们会怎样处理他的尸体,给他怎样的墓志铭,第二天的报纸会怎样评说这场枪战,他们会赠他一个怎样的变态杀人狂的称号?这些都已经不再重要。
    子弹出膛的那一瞬间,他没有躲避,他知道苗志舜也不会躲避。他知道自己必定会中枪,苗志舜也会。那么到底是谁先击中了谁?他们之间到底是谁快呢?赢的人又会是谁呢?他以为自己会很想知道是谁赢了谁,但那一刻,他发觉这些其实索然无味。
    其实这是早就预知的结局。他早已知道自己必伤于枪下,甚至他会因为枪而毙命——如果他是最受枪宠爱的枪王,枪会要用他自己的血液来豢养它,终究人类到底有没有和魔鬼做过交易?玩火者必自焚,手握利器的也必定被利器所伤。
    只是在那一刻,他以为自己记起了很多,想了很多,但意识之内一片混沌,他闭上眼睛,只觉得心里空空的,又觉得无比满足,几近哀伤,但距离幸福也从来没有如此之近。血从他的伤口里汩汩流出,这么这么的暖,但血已经开始凉。

    练枪的人有没有被枪打中过?苗志舜相信自己是高手,虽然从来没有中过弹,他不知道Rick有未中过枪,他希望他没有,这样对两个人都公平。一直以来,他使用的枪都足够安全可靠,连走火的可能性都不大。他学枪是因为他是探员,非常优秀的探员苗志舜,从读书起就是好学生的苗志舜,枪法比他的同事们都要好,职位升得比他们快,人很聪明,又肯努力,比别的同事多用一份心,别人忙着泡吧喝酒赌马玩股票的时候,他在研究犯罪心理学。他和他的妻子结婚了很长时间,他们相爱并且彼此关心,这一生充实饱满,如果从来没有Rick,那么这一生简直无憾。
    为什么他会遇上Rick呢?为什么上天总是既生瑜又生亮?为什么上天要让他们举枪相对?
    赢的人一定要是我。

    “如果我将不再拥有血液,那么我的血再也不会因为渴望而焦灼、而疼痛。那么这终究是幸运,还是不幸呢?”
    “血时常都在渴望,渴望的那么深、那么热切。就像拿几百瓦的白炽灯照着自己的喉口,那样的干渴且疼痛。”
    Rick拿着枪对着镜子。镜子里有一个人,和他一样的眉眼,和他一样的热切期待。他拿着枪趋近,轻声问镜像中的那个人,你准备好了吗?你想不想?你要不要?我帮你啊,我帮你啊。砰砰、砰砰,Double Tap,又是一个Double Tap。他的血在他的喉口涌动,急切的拍打着他的神经。
    他的渴望,不过是想看见血从枪孔中流出,新鲜的血液,空气中有微微的腥气。他的渴望,其实和别人的渴望并没有什么不同,就像有人渴望有很多很多的金钱,有人渴望自己是一架永不喊停的**机器,有人渴望爱,有人渴望名和利一样。他只是渴望杀和血,为什么唯独他的渴望有错?
    唯独他的渴望只能用自己的双手来完成,别人帮不了他,他渴望,杀很多很多的人,又快又准,一个接一个的Double Tap。如果全世界只剩下他自己一个人可供自己取乐,他会对自己举枪,Double Tap,毫不犹豫。
    怎么可以因为他的渴望有异于他们便定了他的罪。
    面对自己的渴望,他是何等纯白无辜。

    杀了JOE,苗志舜会怎么样?那一刻,Rick是何等愉快,苗志舜一定会很难过,他会以为砍了自己的头都没有这么难过,苗志舜以为自己是多么正义多么善良的一个人。他杀了JOE,那个在比赛场不发一言阴森森在他身后给他制造压力的人,他要让他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高手在旁的压力,他欠他的,他要他命来还。他杀了JOE,苗志舜会怎么样?如果他事后检查案发在场,他会脸色阴森一言不发,他还会看见JOE在桌上摆的那些照片,那样他便会想起JOE生前与他何等老友,他会变得震怒,走过封锁带的时候他是会伸手撕了那个碍眼的东西,还是干脆一脚蹬断?他会把车开的很快吗?他会带着他的枪,怒气冲天的来找他吗?
    他何等明白苗志舜。但是苗志舜不会明白他,他不会知道为什么第一个就挑了JOE,他不会明白自己已经等不急了,如果要刺激他们的神经,他的下手会和他的枪法一样,又准又狠。
    他怕吗?我可不怕。

    歌莲在黑暗中缓缓跌落。
    如果她可以杀死他,她会那么做。她会以为自己是在拯救她,像杀死一个麻风病人一样,而他甚至比麻风病人还缺少无辜。她以为他可以选择,他可以选择从善或者从恶,又或者,她以为自己可以帮助他选择,甚至改变他的选择,但这一刻她才明白,其实他和她都没有选择,她以为她爱他便可以拯救他,但她怎么可以伸手挥开他的生命,如果她开枪,只要她开枪,那么一切都会中止。但是,她只能,她只能缓缓跌落。
    她缓缓跌落。我以为我们有很多很多选择,但是我们的意志又何其软弱,我以为我们有很多很多条路可以走,但我们冲出去才发现处处死路。
    当Rick再开枪,那么Rick的选择也就成为歌莲的选择。这是他们唯一的选择。歌莲觉得或许自己错了,又或许是别人错了,为什么会这样呢?那一定是谁错了,何以落此不堪境地,肇事者是谁呢,这个错误是从何开始呢?
    如果上天给予我们以选择的机会,却不能给我们选择的力量,那其实是说,能走的路只有一条。有很多很多的假面,意志的假面、选择的假面,人生是一个假面的舞会。

    第一次杀了人之后,Rick去见心理医生的时候说,医生我失眠我睡不好,经常感觉胸口痛,头也很痛,他说他有幻觉,他睁着眼睛说得好入戏。医生还安慰他说你没有错,每一个人碰到你这样的情况都会开枪,只要你相信自己没有错或是出于被迫,要明白,你是为了救人才开的枪。转过身他会对自己的女友说:“其实有件事情,我一直没有告诉医生,我知道我自己杀了人,但是我很开心。”医生说他会和以前一样,但是他怎么可能和以前一样。恶在他骨头里滋滋生长,无人识得。他觉得自己可能似一只鬼,披着一张画皮做人。
    怎么可以说成是恶呢?鬼脱下自己的画皮怎么可以说成是恶呢?他只是知道,不过是有一些东西如种子般落地之后便会茁壮成长,怎么可以说种子有错?怎么可以说开出的罂粟花有错?怎么可以说栽培罂粟的那块土地有错?唯独那个狡猾的播种者,早已清白开溜。
    第一次看见血肉横飞的场面他那么惊动。杨受成在他面前用他改的枪打一只冰冻过的鸡,肉一块块从那具冰冷的尸体上飞溅出来。他以为他的表情不会出卖他,只是一动不动的看着。他只是惊动得忘了摘下耳罩。
    如果他曾经有过选择的机会,那么他并不想成为怎样怎样的一个人。他除了有些自闭外,是一个好人,遵纪守法,唯一的嗜好是枪,有替人改枪的牌照,也算是正当职业,有一个相爱的女友——但是是什么不肯轻易饶过他?
    那是必然的吗?如果那天破产的警察没有把枪指向歌莲,他会不会开那两枪?如果他没有开那两枪,或许他永远不知道什么才是自己的天性。但是他没得选择,判断只是分秒之间的事情,如果他不开枪,那或许歌莲就会中枪。

    或许那天苗志舜是可以选择的。他是探员,又是那个朝人群开枪者的朋友,他有没有得选择?他应该怎样选择?
    选择成为杀人魔还是成为模范探员,这个选择对苗志舜来说简直滑稽。他从来没有想过要向另外一个人开枪,特别是那个人还是他的朋友。
    选择开枪还是不开枪?选择打手打脚打心脏还是打头?他有这么这么多的选择,但是他最终没有开枪——甚至连不开枪都不是他的选择,他只是迟疑着,叫旧日老友放下枪,不要乱来。别人抛给他的问题,他抛还给别人。
    他从来没有想过还有其他的选择。就像他做了探员,就不可能再去做罪犯。因为他是探员,所以他相信Rick是失心疯了,那老余是不是也疯了呢?他是探员,他怎么可以是Rick?Rick杀了JOE之后他满世界的寻枪,他想着他要去杀了Rick,他的妻子拦住他说:“我不希望你拿着枪去乱杀人,你这样和Rick有什么区别?”没有什么话比这句话更有说服力,他怎么可以是Rick,不不不,他永远不会是Rick那样的人,即便那一刻他嗜血的欲望不必Rick少多少。

    Rick像渴望生命渴望拯救般的,渴望着血。
    此刻,他多么多么的想,他的枪也多么多么的想,在这间空荡荡的房间里,他拥有的,只有他自己。
    是一口忽然间涌至喉口的血,他的呼吸也因此有了甜蜜的血腥。他的呼吸渐浓,像食肉草一样,期待一具活生生的生命来,来来,深红深红的深渊,来来,从枪孔里盛开的一朵血之花,何其芬芳迷人。这一刻,肉体极度极度渴望,渴望他的子弹可以洞穿一具身体。如果此刻他喊,是因为他渴望吞噬,从皮肉到血液,身体无一处不在渴望,以火以血完成,他拿着枪抵着自己的头颅,越握越紧,越紧越渴望,每一滴血液都在渴望,都在疼痛。
    那一刻,他多么渴望杀死自己。
    就像是自己选中了自己,献给枪的祭品。在烈火中,他可以多么神圣的燃烧。
    一直燃烧到万物成灰,会有多大的满足?

    那一天Vincent很开心,就像期待什么东西那样开心。他知道这次他有份参加一件大事,今天他们警察要去青依城的百货公司和Rick交换人质。苗警官带上了警局的得力干将——他是其中一员,他向苗警官申请的时候,苗只问他:“他背对你的时候,你会开枪吗?不开枪就马上走,帮忙的话就开枪。”他点头,这样他就被选中了。他知道苗一定要Rick死,不论是哪种手段,Rick都要死。
    这算不算一场绞杀呢?冲锋队、飞虎队都在待命,只要Rick一出现,就有无数的狙击枪对着他——但他希望最后杀死Rick的那个人是自己。
    他很想杀了Rick,或许在场待命的所有人都希望杀了Rick的那个人是自己。他的机会不比他们多,也不比他们更少,他知道Rick的枪很快,或许他杀不死Rick,还会被他杀了。但是他还想试一试,这样的机会不是经常都有。他喜欢开枪,这却是一个对着活人开枪的大好时机。
    事实上他的机会比其他人都要好一些。Rick拉着歌莲进电梯的时候,他就在他们的身后,如果他这个时候开枪,或许Rick逃不过去,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还是有一点点怕,他的手伸向他的枪——这把枪和Rick的枪不一样的地方在于,他的枪是代表着警察的,而Rick的枪是一个罪犯的,这个时候他到底应不应该开枪?
    他尾随着Rick和歌莲,看着他们往电影院的方向走。Rick的情绪看上去并不好,焦燥不安,明显处于难以自控的癫狂状态,失去了他一贯的冷静。
    看上去这正是他开枪的好时候。他向前面的那两个人举起了枪,但是歌莲却挡住了Rick,传话器里是苗警官的指示:“开枪!开枪你听到没有?我叫你开枪!”他微微的一迟疑,但是永远都来不及了。
    他会记得Rick突然转过身来,扭曲的那张脸,向他开枪。人群中一阵骚动。是什么地方错了呢?Vincent不会再知道,他也不会再知道,Rick脸上难以自抑的兴奋,对准那具已经不再具有生命力的身体一通狂射。

    歌莲所记得最后的Rick是在青依城,Rick突然回转过身来对着Vincent狂射,子弹掠过她的脸颊,她的头发也被风带起,巨大的枪声中,她只记得Rick那张因为兴奋而痉挛的脸。
    这天终于撑不住,要塌下来了。天要塌了天要塌了,Rick终于完全失控,她为他小心翼翼建构的那道墙,保护不到别人,更保护不到他自己,这么轻易就戳破了。她冲上去,护住他的枪,她想对他说不要不要,但是她已经什么都说不出来,只能是哭叫着,那一刻她是如此恐惧,她不知道她的恐惧从何而来,只是知道天要塌了。
    再一次,血之花绽放,于微冷的空气中,甜美而又清醒。

 

    对于《枪王》,一直是觉得有很多话可以说的,也一直对自己说,会在恰当的某天,停下来,好好说说《枪王》。但恰当的某天是哪一天呢?满足表达的冲动或者拥有深思熟虑后的通彻,总是不能兼得。我时常想说,但又时常拥有了张口的动作,却忘了想发出的音节。只是为了要说,反复的看着《枪王》,这大概是除了《春光乍泄》外,看过最多次数的张国荣的影片。

    我希望有一天能够写下自己的感动和感悟。若将来时的路从头再走过,那么,《枪王》是这条路上一块巨幅的指路牌,最终我绕回到了这里,即便早已知道结局,再次面对的时候仍然会心动——不是一开始就可以明白生命中会有很多伏笔,谁又能说清今年的大雨磅礴,缘起于旧年哪朵烟云?回头看,仔细对照起来有更多的启示,我亦害怕下笔匆匆,遗漏太多,误会太深。事后我们才哭,不恰好在那一个时刻,当时通常没有足够的智慧来解题,但我必须为自己交上一份答卷。

    仍然记得第一次看《枪王》,是在安徽有线频道的930影院。那个时候已经相信张国荣这一个名字便是一部电影的质量认证书,看到他参演的片子会格外留心。但《枪王》的班底不算一线,并且又被影评和观众忽视——那个时候正是拿着电影杂志去音像店淘碟的年纪,所以即便是为了那个名字停了下来,仍然没有抱太多期待。但是看过之后,却让我很长时间陷入了思考——关于人性、关于教化,人类应该站在怎样一个立场,用什么样的态度,怀有怎样的包容去接受有异于常态的生命。

    关于善和恶,张国荣自己说:“不要永远将一个人物定为一个好人,或一个衰人,因为一个人是有灰色地带的。况且每个人的价值观不同,我们又如何划分一条界限。”这当然并非什么高论,事实上现在除了某些政治宣传片,已经不会再出现那种绝对脸谱化的“好人”或“衰人”了。从导演到观众到影评家都在努力给一个个角色寻找“人性”,寻找“佢奸摡理由”。其实双足仍然站在黑白分明的地带上,目光从上至下从远处投来,即便怀有悲悯,也不过事不关己,寻找原谅的理由,却始终难以深入,贴好了标签,总结成某一种特别属性,从此塞进一个密闭的黑匣子里面。因为没有切肤之痛,于是也乐得大方,乐得宽容。

    想起另一部著名的描写这种非理性的杀人狂电影,名字起的理直气壮,《天生杀人狂》,但内里仍然气短,所以导演要花费那么多的心血去描写男女主角周围糟糕的人际关系,糟糕的际遇,不得已拾起枪支向人类开火时,我简直以为他们换一身衣服就是行侠仗义的超人了——但《枪王》不是的,《枪王》比那部外强中干的电影更适合叫这个名字。没有那么多不得已的苦衷,不过是It`s my nature。

    表示想演一个“变态杀手”的演员似乎很多。尤其是被人称作花瓶的明星更是热衷于在口头表达对这种角色的向往。但其实,真正成功演出这种“变态杀手”的演员,一时间在印象里还难以找到其他华人演员。同样,如果演出一个“变态杀手”的原因仅仅是为了证明演技,张国荣大可不必,他早已不需要向人们证明什么,因此便很欣赏他说起为什么接拍《异度空间》时候用的话,因为喜欢dark drama。那一次访谈用的标题是《张国荣——浮游在心灵阴暗处》,虽然他说有时候不愿去见心理医生,不愿进一步认识清楚人的心理。但我们其实知道,他早已对人的心理分析着了迷。他说《枪王》是近年来很多人给他credits的电影,我相信,这些信任除却演技之外,更多的是信任了他对一个有着浓重阴影的灵魂可能达到的契合程度——这就不仅仅是演技的问题了。

    《枪王》的技术指导,也是片中joe的扮演者张民光说:“几位主要演员悟性都很高,张国荣学得最好,不但形似,连情绪、感觉他都捉到,真是专业。不过,我觉得其实哥哥绝对不喜欢暴力,他虽然学得好像,但并不喜欢开枪,反而方中信同谷德昭就十分喜欢开枪。”但是他真的讨厌暴力吗?在面对“你认为一个好演员通常也是一个psycho吗”这个问题时,他很迅速肯定的做答:“Definitely。我认为是。有时一个演员会激气到脑海出现很多幻想——例如用刀插人!”看到这个回答,我是释然的。我不太肯相信有天生就完全纯良的人存在,亦相信无选择的善良,和后天在自由选择中建立起来的具有价值倾向的善良相比较,后者更为可贵,而前者正是萨特所说的“不诚”。

    那么方中信扮演的苗就是这样一个“不诚”的人。他全心全意扮演着他的社会角色,他的行为由他的所扮演的角色来决定,他逃避着选择,在面对旧日同事突然变成危险人物的时候,他逃避,在面对自己内心欲望的时候,仍然逃避,在他震怒的时刻,这句话对他的作用是巨大的:“我不希望你拿着枪去乱杀人,你这样和Rick有什么区别。”果然有足够说服力,他放下了枪,苗将自己和Rick划分开,“我永远不是你那样的人”。然而,人类潜伏着的血腥因子不知不觉的开始引导他,当他目光冰冷的部署如何不顾一切也要绞杀Rick的时候,那样的癫狂状态不自觉流露了同Rick一样嗜血的天性,他的妻子表面上为他扑灭了熊熊的暴力之火,但他的内心已经为自己打开了一条通往血腥的秘密通道,这条通道笼罩在伸张正义的光环下,他在这条路上疾速奔驰而不自知。

    其实我很想知道,在枪杀了Rick之后,苗会不会成为下一个Rick?

    不要高估你天性中的善良平和。如果有机会,你会不会诚实面对你内心的暴力欲望?交换人质的那一场戏,百货大楼里周密的部署着——看到这里,除了紧张外,你有没有一点激动?甚至还可能有一点兴奋?请诚实面对。至少我无力自持,哪怕明知这个埋伏是为我至爱的张国荣所饰演的Rick所设,我仍然能够清楚的感知,自己体内的暴力已经要和片中那还没有溅开的血腥亲切应和,作为动物的一种,人类对于血腥召唤的感应是基因里早就埋下的罪。

    如果说Rick的痛苦是来自于天性的蠢蠢欲动和道德的交战,我并不认同。在Rick对女友说出:“我知道我杀了人,但是我很开心”时,我已经相信,他的交战不是对外,而是对内,他将面对一个不再熟悉的自己,他的未来将不可预制,个性发展也将不可掌控,是开车的时候突然发现刹车失灵的恐惧。人类其实并不自由,那正是福柯所说的权利概念——权力不是一种外在的有形的机制,而是监控人的内心控制。他早已被人内化在自我之中,使人的自我成为自身欲望的劲敌。它使人害怕自己的欲望,甚至害怕自己的好奇心。

    Rick的痛苦并不持久,当他再次拿起枪,面对的已经不是自己在镜子中的镜像,而是直接的,让枪抵于自己的太阳穴。这一场的灯光很暗,存心不让观众看清他脸上的表情,只听见他的声音,类似于呜咽的笑声,他的紧张,因为欲望在这一刻的堆积,而兴奋无可派遣,肉身在这一刻极度渴望,渴望以血以毁灭完成。我相信有一天Rick会给自己一个DOUBLE TAP ,对他而言,对生命的毁灭所带来的快感是唯一的生存之道,如果他杀了自己,必然不是为了理性战胜软弱肉身这样的借口,不过是为了取悦自己——快乐与自毁同步,不仅仅是单纯在某个个体上的象征,更是人类的命运,所谓的进步是一条饮鸩止渴的道路。

    那么是否可以明白《枪王》之外,作为Rick的张国荣表现的让人觉得是“绝对不喜欢暴力”,而作为苗的方中信和作为Vincent的谷德昭却很喜欢开枪?张国荣是有选择的,因为他可以明白暴力的诱人和黑暗,恶之花何其芬芳迷人,所以会选择抗拒,才会懂得洁身自好。而方中信和谷德昭却并没有机会去深入那个黑暗世界,没有苦苦的挣扎过,有着不明后果的乐观,掉以轻心的放松。

    方中信的表演大多时候不功不过,但是有几处让我颇为失望。尤其是在电梯上交换人质的那场戏,从头到尾瞪大了眼睛,除了愤怒之外,在他脸上找不到其他的感情层次。过于单薄的表现力,使得苗这个人物失去了很多值得发掘的意义,对于角色缺少深入体会,按普通观众对角色的理解演戏,一招一式严格遵照标准范式,吝于给观众额外的惊喜。方中信的苗志舜是一个“演”出来的角色。

    仍然想说《枪王》严峻的冷色调背后其实有巨大的热情,有思考和反省的力量,有焦灼的渴求和寻找,但是懂得克制。《枪王》最大的好处在于本身没有居高临下的冷眼,对于人类的欲望、软弱肉身这样的哲学主题,导演和我们一起在故事里寻找理解的机会,而这一切,因为有了张国荣这样一个“死在角色上”的演员,才能在观众心理共振起一片低低的哀鸣。

    最后想说一些题外话。演员其实是一个很残酷的职业,表面上风光无限,但是在人们的价值判断里仍然不过是下九流的把戏。即便成功如张国荣,最近在一次网上十大文化偶像评选中,仍然有那么多的人对他的入选而愤恨不已。骨子里仍然是觉得:呵,不过一个戏子,地位轻贱。又或者,人们可以把尊重给予那些一辈子只在银幕上演出十全英雄的人,却不肯面对这样一个企图用表演来寻找自由寻找突围可能性的演员。

    而什么算是高贵的职业?人们通常认为作家画家之类为高贵职业,尊称这些人为“艺术家”,但挂着羊头卖着狗肉的人似乎在哪一种职业里都不缺少。如果一个人热爱自己的职业,向这个职业投入了十分的热情、十分的严肃、十分的才华,那么这个人从事的职业算不算得上高贵?任何一份用了心,倾注了灵魂的职业都值得人们尊重,如果做不到,即便是再高贵的头衔下面,也不会包含了一颗高贵的心灵,其意义不大于动物园里一只挤眉弄眼的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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