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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slie的迷人,在于他始终游移在2个极端,他的字典里没有中庸,他喜欢把一切做到极致。当他身着黑西装,用淡定的眼神凝望,用浅笑代替言语,你会觉得世界上没有比他再优雅的男人了,而一转身,那个冶艳入骨、狂野放荡的lesile又来了,他就这样折腾着你脆弱的神经和眼球,让你疑惑于哪一个才是真正的他?
图片里这些黑西装白衬衫的形象,是我相当喜欢的Leslie造型。这些形象似乎更应该被称作绅士,或者高贵,但他们毫无疑问也是性感的。
很多人脑子里根深蒂固的观念,性感多与“欲念”有关,必然是挑逗性的、带着色情意味,其实不然。那是性感的一种,绝非全部。
如果他只会扭着臀浅吟低唱,或者与男人、女人们跳一曲辣身舞,会让你腻烦的,一定会。
然而,另一个他,那个身着黑与白的他,那个温文尔雅、斯文腼腆的他,像一幅年代久远的油画,给你一份永恒神秘。
轻而易举的,他营造了两个极端。
十五、性感是发丝间的惊鸿一瞥
“大热”这个MTV真是够劲,劲到我第一次看的时候,下颚几乎呈脱臼状态。
那件黑色透视短背心尤其“吓人”,容易引发心律不齐等心脏疾病。
还有那丝丝长发,实在美的触目,Leslie的眼神在那游弋的发丝中涌动着眩惑的光芒。
我得说这是一个很棒的MTV,至少它让人过目难忘,从这个角度说,Leslie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有好事者指摘他“扮女人”,很想扁那些家伙,他们已经愚昧无知到直接把“女人”和“头发”等同起来。
像女人,呵呵,穿着裙子放歌的david bowie会觉得可笑,留着长发的hippies们会觉得可笑,剃着光头的漂亮女子Sinead O'Connor大概也会觉得可笑吧。
其实那些“狗仔们”何尝不知,那样的Leslie有着独特的男性魅力,与“女人”风马牛不相及,但他们无聊,所以他们造谣,他们生事,他们让Leslie的努力,轻易地被抹杀。
然而事到如今,一切已经不重要,我们从这个MTV中记住的依然是Leslie的性感,那缠绕在万千发丝间的性感。无论是我“脱臼的下巴”,狗仔们“发臭的笔头”,还是卫道士们惶恐的眼神,佐证的不过都是这个事实而已。
十六、性感是他的霸道,她的臣服
《阿飞正传》、《上海滩》和《星月童话》这三部电影有什么相同之处吗?
很简单,他们都是Leslie非常man的演出。
这些电影中的Leslie,对女人显得非常“霸道”,他习惯于做个支配者,支配张曼玉、支配刘嘉玲、支配宁静、支配常盘贵子,而她们,则心甘情愿的臣服。
你不能不承认,这情节有够老套,只是Leslie演来总让你无法抗拒。
那个旭仔捏住咪咪的鼻子想吻她的镜头,实在太经典,咪咪的笑声和旭仔低沉的呼吸交相辉映,两个人的对弈,空气弥漫着性感的颗粒。Leslie把阿飞的不羁诠释到了骨髓,咪咪轻易地被征服了,她身上那根情感的丝线,被这个不知名的陌生男子熟练的攥在手中,挣脱不去。
她不是贪慕虚荣的女人,她只是爱上了一个性感的男人。
《星月童话》不算Leslie的代表作,艺术和商业上都有欠缺,有点不伦不类。然而这却是一部把Leslie的男性魅力发挥到极致的作品,所以无论它的剧情多么老套,情节多么幼稚,都不影响我对这部电影的偏爱。
常盘和Leslie在一起的感觉还是很协调的,记忆犹新的是公交车上她看着Leslie,给他擦汗的那一幕,那种倾慕、迷恋和崇拜的眼神让我有些感动,突然觉得如果时间就凝固在那一刻,真是很美!
宁静的悼念文章写得极清淡,却情真意切,“你怎么喜欢他、爱他都不过分,现在哪儿还有这样的男人啊”。
十七、性感是彻底的放浪形骸
这大概是Leslie最为矛盾复杂的演出。
舞台上呈现在人们面前的,是极端放任的Leslie,七分邪三分正的眼神,放肆的喉咙以及煽动到顶点的劲歌,视觉、听觉上的冲击都远胜于前。没人会忘记“放荡”,忘记那句“他深宵正抱你细腰”;没人会忘记那笑容,那“无聊就请早回家”式的挑逗。“热情”是他最后一次在舞台上120分的释放自己,释放性感。
如果说89年是Leslie的黄金时代,那时的他如金子般坚硬又柔软,有无限延伸的一万种可能,光芒四射。97年就是他的白银时代,碎银瓷瓶般细腻高贵,美得让你不敢触碰,怕碰落了那一身的精致。
2000年,则是他的黑铁时代。风尘仆仆的粗砺,目空一切的洒脱,放浪形骸的性感,颠覆了正统的美学定义,生铁般发着幽幽青光。
热情给我带来了久违的快乐,但我得说,那快乐其实从头至尾被另一种刻骨的悲哀压着。热情其实并不热情。这是很长时间来萦绕我心头的感觉。
热情和告别,是不同的。
告别,大悲的调子背后其实藏着涅磐的喜悦,因为我们可以期待。
热情,被诱惑的同时,我们却看不到未来。
突然间,我想起了2000年9月16日上海八万人体育馆里那个不眠之夜,想起万千人站立起舞的雀跃。先哲说:每时每刻他都在作最遥远的旅行,而每时每刻他都到达了终点。
热情的性感,在于彻底。彻底的含义,在于再无下次。
十八、性感是“纯真、孩子气的诱惑”——前篇(回归)
纯真,大概是最原始的性感吧。
电影中的“纯真”或者可以“演绎”,舞台上的“纯真”则必定是最直接的心灵裸露。
没人会否认88年百事演唱会上扮成宁采臣模样,高歌《访英台》的Leslie,可爱的让人喷饭。且看他头戴书生帽,脚踩“中国舞步”,那几声“HELLO”也被他喊得“怪声怪调”,真有点“大头鹅”的傻劲儿。那时的他,集万千宠爱于一身,连唱《胭脂扣》这样悲情的歌,也要在前面来上一段鬼马的说辞。“哇,个个都似如花”,他圆睁双眼,做“惊恐”状,亮晶晶的额头因为汗水显得愈发光亮。他甚至不去擦拭,任其挥洒而下,他要用汗水、用笑容、用粤剧、用黄梅戏、用中国舞步, 用一切的一切去证明他的快乐。从他湖水般明媚的眼睛里,我们也确实读出了快乐,像那首《HOT SUMMER》,像那首《热辣辣》,滚烫的,肆无忌惮的快乐……
再把时光回溯到1986年的Leslie演唱会,这应该是Leslie最可爱,也最孩子气的一场演出,基本上可以从头到尾笑着看完。在这场演唱会中,你会惊讶于他的一颦一笑、举手投足都透着那种让人欲罢不能的娇憨。你看他和女嘉宾调侃时的傻呵呵,你再看他说“你他爸爸的”时那满脸的生动,而和万梓良说话时,他索性就坐在地上手撑着头,像在唠家常。
这种纯真绝对是有诱惑力的。当一个面如冠玉、三十而立的男子,用低沉磁性的嗓音,灿烂如阳光的笑容,幽默本真的言语以及随意如孩童般的动作放飞他的青春,你很难不被那种“飞扬”打动。86年的他是“飞扬”的,飞扬的眉毛,飞扬的嘴角,飞扬的语言,连哭泣都成了飞扬的证据。他最后不是破涕为笑了吗,因为飞扬的心不会伤痛太久。
估计很少有人看了这样的演唱会,能够不被Leslie的热情、天真、快乐所诱惑。甚至,那是比直接利用男人本身的显性优势更强大的精神勾引。
纯真,真的是最原始的性感。
十九、性感是“纯真、孩子气的诱惑”——复出篇
26岁的时候,他演《柠檬可乐》,活生生一个稚气未脱的16岁未成年少男。
36岁的时候,他演《蓝江传》,终于出落成一个英俊、潇洒、风流不羁的美男子。
时间和他搭错了车,在容貌和年龄之间,始终横亘着10年光阴。然而年轻的不仅仅是容貌,他的心灵也仿佛不会老,那种孩子般的单纯、自信和善良,贯穿了他的一生。
97演唱会,一出场便艳惊四座。可你这边正慨叹着他成熟男人的优雅风姿,他那边就开始很“拽”的夸耀起自己的“行头”来:“正不正啊,闪不闪啊?” 末了玩笑索性开到老妈头上:“妈咪,点解你可以生得我这么可爱这么靓仔的呢,是不是因为那晚和爹地特别的开心特别的high呢?”让人不禁莞尔。
热情演唱会那会儿,四十好几的人了,或妖媚或狂放,正是成熟魅力尽显的当儿。可即便如此,这家伙还是会偶尔露出成熟外表下孩子气的自信。香港热情上,人家喊他“靓仔”,他回答“靓不靓仔是见仁见智”,好象挺谦虚的,不过请看这位的面部表情,摆明了告诉你:“你今儿算是夸对了”。
再说南京热情,天公不作美,接近零度的阴冷和豆大的雨点让人为他捏了把汗。他却笑嘻嘻的来这么一句:“不要介意我多说两句哦,今天晚上的天气一点关系也没有,唱练坐打都难不倒我的,反正看张国荣的演唱会,一句话,怎么看,怎么灵。”看到这里我差点笑死,这家伙竟自信成这样!而且我真有够佩服他那个“灵”字,北方人大概还闹不明白呢,这是江浙沪一带的方言,就是“精彩、好”的意思,也不知他哪里学来的。又联想起他98年参加北京的一个记者会,在接受一个无聊记者的提问后,同样笑嘻嘻的来了句:“你这不是瞎掰么”。呵呵,能把当地方言用到这份上,看来还真是什么都难不倒他。
一个男人很“男人”已经不易,如果一个男人可以在很“男人”的同时,又拥有孩子的天真,女子的妩媚,那他注定是要颠倒众生的。
Leslie就是这样的男人。
二十、性感是指间悠然漂浮的烟火
1973年开始,Leslie和烟结下了缘。
很长一段时间,他抽烟抽得极凶,也极美。
告别演唱会的记者会上,他那么自然的燃着一根烟,微笑着、快乐着,掩饰着……然而那挥之不去的欲语还休,那挥之不去的愁,随着烟雾早已弥漫四周。
《今夜不设防》里,他与香烟的相得益彰绝对可以给你带来艺术上的享受。这不是夸大其辞,不要以为仅仅是一个漂亮男人用漂亮的姿势抽烟,没那么简单!有什么人可以让自己的每一个动作都是无心,却又胜过有意,把香烟抽的如此优雅,如此意态撩人?!
《胭脂扣》、《阿飞正传》、《纵横四海》、《风月》、《春光乍泄》、《星月童话》……他是不能没有烟的。十二少没了烟,定少了眉目之间那片绝世芳华;旭仔没了烟,哪里去找那斑驳色调里颓废的美;阿jim没了烟,如何表现独立于发仔之外的孤傲洒脱;何宝荣,他就更得有烟,没了烟,他会有多憔悴?
几乎每个采访的场合,Leslie都不忌讳地点燃香烟,姿态那么自然,神情那么轻松,带着一丝慵懒,一丝缱绻,悠悠的,释放着致命的吸引……
二十一、性感是灯火下的黯然
曾经在一篇文章中说过,我不喜欢忧郁王子,所以那些对女人有着“致命杀伤力”的忧郁男人,我一点都不感冒。个人观点,忧郁一旦成了招牌,便显得虚伪,但这并不表示我不喜欢忧郁。
忧郁是种纯粹的性感,一种决绝的性感,但忧郁之性感,不在外表,不在眼神,不在自始至终的沉默或自闭,那些忧郁是肤浅的。
忧郁,在乎那孤独的内核。
正如悲剧前面需要有个喜剧的铺垫,在内核之外的,可以是快乐,可以是天真,可以是活泼地搞笑……它们铺垫了忧郁,衬托了忧郁,它们让忧郁更迷人、更隽永、更悲怆!
Leslie的忧郁,便是这后一种,那忧郁掩饰在他快乐天真的外表之下,掩饰在他惊世骇俗的举动之中,掩饰在他看似毫不在乎的神情里。
Leslie身上有种孤独者的气质,那是与生俱来的。即便他站在最明媚的所在,你仍然觉得他的周围是寒彻的;即便他扎在人堆里,谈笑、应酬,你仍然觉得他与周围保持着恒久的距离;即便他优雅、得体、谦和的像个普通人,你仍然感受到那股傲然,那份孤寂。
这样的忧郁,叫人如何不迷恋呢,那是与他的生命本体连接的,直入内心的孤独……
前面提到了Leslie的孩子气,那是其他男演员极其欠缺的东西,因为他的孩子气,他不会像别的“忧郁王子”刻意彰显“忧郁”,他总试图掩藏,试图拒绝,然而每挣扎一次,孤独更甚,忧郁更甚。
02年梅艳芳演唱会,他已经得了病,还是出席了,得体的西装,光洁的额头,岁月没有在他脸上刻上痕迹,却刀刀刻进他的目光。他的很多照片,喜欢躲在灯火光影之下,看不太清,却清晰的传递着某种信息:孤独、黯然、寂寞、渴望……
二十二、性感是超越性别的吸引
这一篇,一定会走题。
一直以来写关于他的文章,总在“声色艺”上打转,刻意回避着他的感情,以及他的性取向。
不提及,不过问,觉得只有这样,才是对他的尊重。但我想有必要在文章行将结束之时,坦诚的面对一次,他最引人争议的那部分内容。
刚喜欢他那会儿,没有人给他贯以妩媚、妖艳这样的形容词,他给人最深的印象,是放荡不羁,是个性十足,是金嗓子,是充满男性魅力,风一般的。
那时认识不少男性荣迷,他们大胆的喜欢他,听他的《童年时》、《片段》,看他的《日落巴黎》《纵横四海》、《蓝江传》,张国荣真帅,张国荣的歌就是好听,他们会这么说。
“张国荣真帅”,好怀念这句话……
如果没有跨越97的那番发自肺腑的真诚坦白,Leslie的未来日子或者会更快乐,但他选择了忠于自己的心灵,因此注定要走向深渊。
几乎一夜之间,Leslie的男性fans开始锐减,似乎没人敢大声说我喜欢张国荣了,他们害怕,害怕承认自己喜欢他就等同于承认自己的“另类”。我不能对这种现象做出斥责或抨击,我没有这个权利,他们选择不爱,或者偷偷的爱,那是他们的自由。
我只是怀念,怀念那个他拥有无数女fans,也拥有无数男歌迷的日子,怀念男孩子们爽朗地、大声地说“张国荣真帅”的日子。那些曾经喜欢张国荣的男孩们,可以站出来么?
喜欢男人还是女人,真的那么重要?当知道他喜欢一个男人,他曾带给我们的快乐,就烟消云散了?当知道他喜欢一个男人,他曾在你青春里划下的痕迹,就消失了?
太长的时间,我们宁愿根据“真真假假”的报道在脑海里虚构“真实”,也不试图去读懂那个叫张国荣的男人,失去才知道珍惜,这真是个讽刺!
上面的图片,蝶衣与ricky,一个极柔,一个极刚,截然不同的两个人物;《情人箭》与《forever》,一个懵懂少年,一个成熟汉子,跨越4个时代的两张唱片,突然让人感到惊异的一致。那一致的,便是这个叫张国荣的男人。
好好的、大胆的去爱他,他从来没变,变的是我们。
前面属于乱弹,言归正传,说回性感。
张国荣这个人究竟是阴柔还是阳刚,是妩媚抑或优雅,恐怕连他自己也无法说清,我们又如何能妄评?了解他的人,可以列举出他千般好、万种美;不了解他的人,看到红色高跟,看到暧昧电影,看到一头长发,便毫不犹豫的在心中塑造了他,那个“张国荣”,不是真的。
我几乎可以肯定,如果你真正的了解他,懂他,很难不被他吸引。他的身上,始终盘旋着诱惑,对女人,也对男人。人们常说他是个模糊了性别的人,我不这么认为,他当然、绝对、完全的,是个男人。正因为他是个男人,他有着优秀男人该有的一切,潇洒、英俊、不羁、狂野、控制力、自信、成就……然而他又有大部分男人没有的东西:天真、单纯、任性、秀美、飘忽、善良、冶艳……
最后,他性感,他有着男人的性感,女人的性感,真正模糊了性别的,是他的性感。
但愿这段文字不会又带来什么误解,人们对他的误解太甚,有些很可笑,甚至可悲!因为真诚,他失去了本不该失去的东西,但我相信他在告别演唱会上说过的话:我得到的比失去的更加多!
说回性感,却又无法说回性感,任何命题都不会是单纯的1+1=2,他留给我们解读的东西,实在太多……
二十三、性感是让你“永远记得”
文章快完了,却偏离了我的初衷。 不想让文字越写越沉,所以曾经让连载停留在跨越97那个章节,很久很久。 然而还是继续了,并且,还是沉重了。 他的性感,写了22篇,却无法做出个归结。
那份性感,究竟源于他的美、他的诱惑、他的才气、他的善良,他的天真,他的脱俗,他的勇敢,他一次又一次以自身为标本重建我们的传统观念及信仰,还是别的什么?
发现了么?上面一组照片,那些没有面孔的形象,那些肢体描述的另类语言,同样可以打动我们,此时的我们,已经不再需要去阅读他的脸。
从容貌开始,由记忆结束。
了解他的人应该知道,他对一个名词的情有独衷——记得。
忘记、记得、忘记、记得……两个反义词被他运用于无数场合。
告别演唱会:你们会不会很快就不记得我了……只要你们随便提起我一下,我就满足了……
阿飞正传:要记得的,我会永远记得……
东邪西毒:当你不能够再拥有的时候,你唯一能够做的就是令自己不要忘记。
偷情MV片尾:忘记不想记住的事,记住不想忘记的事……
跨越97演唱会唱罢《追》:我希望你们永远都会记得我,因为每一晚你们给我的掌声和欢呼声,我永远都会记得.
热情演唱会:不敢再夸口说将来会不会在红馆再开演唱会,不过我会很记得2000年重返红堪这个舞台,你们给我的满足和快乐。
还有他的那首《永远记得》: 时代跌荡里,谁又永远记得谁,但愿记忆像霓虹,是不朽的证据。
所以,让我们永远记住他吧,记住那个翩翩美少年,记住他的笑容,记住他留给我们的精神盛宴,记住他的性感,他的眉目如画,记住他的脸,哪怕我们再看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