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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风再起时 (曲:张国荣 词:陈少琪)
这是一张颠倒众生的脸。眉目英挺,细致温文,优雅地侧着头,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微笑。拍这张照片的时候他已经三十八岁,不算很年轻了,但是岁月似乎没有在他的脸上留下任何痕迹,直到现在都是这样。九年前,这张照片曾经作为《金枝玉叶》的海报发行得铺天盖地,谁也没有想到这么快就成为了他的遗照。现在这张照片摆在灵堂里,围绕在一片白玫瑰、白百合、白马蹄莲中间。他生前说过自己最喜欢白百合,这种花也真的很象他,美丽,芬芳,优雅,卓而不群。灵堂外,世界各地献来的白百合花束铺满了街道两侧,文华酒店周围也早已成了一片白色的花海。
香港的人们会永远记住这段历史:瘟疫正在袭来,战火铺天盖地,生命遭受天灾人祸的践踏,每一个人都惶惶不可终日,而陪着他们度过了二十多年的一代名优,美丽、优雅和坚强的化身,突然跳楼身亡。数万人不顾细菌,不顾大雨,排着长达五条街的队伍为他送行,一望无际的戴着口罩的悲伤面孔成为这段历史的独有存照。香港文化界精英倾巢出动,哀鸿遍野,媒体也显示了少见的尊重与温情,所有的报纸、杂志、网页都以他的照片为头条,一个个优美到极端的词汇史无前例地用在一个年近半百的男人身上:绝色,倾国倾城,风华绝代,风情万种,化蝶飞去,天使,翩翩佳公子,传奇,神话……
其实,在他生前,我们并没有真正认识他。由于他为人的低调,我们只认识他的歌声,他的舞姿,他在电影上千变万化的面孔。许多人都象我一样,曾认为自己很理性,能够只欣赏他的表演而忽略他的表现;曾认为自己很高尚,可以欣赏他的优点又宽容他的缺点。直到他离去,我们才发现:这个人根本没有什么缺点来让我们宽容,这个人值得我们爱的理由,远远比我们能够想象的还要多得多。原来天底下竟然真的存在这样的人,可以在挥别的时刻问心无愧地说“我一生人未做坏事”,可以对这个待他不公的世界保持着真诚的爱与敬意,可以使所有与他交往过的人众口一辞地称赞他的善良、细心、豪爽与磊落,可以使那么多想批评他的人出尽百宝也挖不到他一点错漏,可以在拥有天赋的同时保持着始终如一的努力和创造,可以在不止一个领域实现登峰造极的成就,可以在长达二十年的岁月里始终屹立在天神一般的地位,可以在娱乐圈的纷乱之中坚持纤尘不染的人格,可以同时拥有一张天使的面容和一颗天使的心。而如今再来了解他,其实已经晚了,他早已什么都不在乎了,他留给我们的只是一个骄傲而孤独的背影,在影碟上,银幕上,唱片上,磁带上,唱着舞着演绎着,告诉我们什么叫做“音容宛在”。
2、I MISS YOU MUCH (曲:James Harris III/Terry Lewis 词:林振强)
香港人对失去他的感受与其它人是不同的。他们并不都爱他,但是都熟他,他们看着他长大,看着他成熟,看着他输,看着他赢,看着他哭,看着他笑,看着他拿奖,看着他恋爱,看着他言谈晏晏,活色生香。他的每一段经历他们都熟悉,二十六年来的每一个举动他们都见到,报纸上,电视上,电影上,经常有他,展现自己的一个个侧面给他们看,红墈的舞台上,他一共开了一百二十五场演唱会,跟每场一万四千名观众同歌共舞,水乳交融。舞台之外,他们也会在各种场合遇到他,跟他打招呼,请他签名。曾几何时,他开的咖啡店就在他们身边,去坐的时候,只要听到店里放的不是他的歌,多半就是他本人在。他自己不喜欢店里老是放他自己的歌,但是去的人都喜欢,他的歌是香港几代人成长的背景音乐,伴随大家度过了多少快乐与悲伤的日子。
新世纪来临的时候,香港评选“世纪十大金曲”,《MONICA》高踞榜首。一百年后的人们不知道会不会置疑香港人的眼光,因为《MONICA》这首歌听起来实在太一般了,无论是词和曲都缺乏冠军相。其实,这首歌的真正意义在于开创了一个歌坛神话,从这首歌开始,他一举暴红,作品年年都入选十大中文金曲和十大劲歌金曲,到后来更是连金曲金奖和最受欢迎男歌手奖一起拿。如果没有这首歌,大家还不知道会不会注意到他,那个虽然在歌唱比赛上拿了亚军,出起专辑来却连连烂市的年轻人。他自己也说,起先唱起歌来全都是“鸡仔声,咵咵声”,从《MONICA》之后才开了嗓。他的嗓子与他的纤秀相貌非常不般配,是一种沧桑醇厚,略带沙哑,质地如纯金一般的音色,虽然高音也唱得很好,但是总体上以低音见长,能够低得无可仿效,尤其在声线的转折起伏上,那种处理技巧是很少有人能及的。他的另一个过人之处是感情的充分投入。其实歌坛上比他声音条件好的人也不是没有,但是没有谁能够象他那样,在歌里灌注那么深那么浓的感情,唱起快歌来潇洒强劲,唱起慢歌来婉转低徊,励志歌曲神采飞扬,爱情歌曲柔情似水,每一首歌都像是他从心底倾诉给大家的话。他去世之后,香港电台一再警告听众不要独自听他的歌,说他的歌曲感染力太强,独自一个人听容易失控。
至于他最好的唱片,在告别之前那一阶段的,公推是八七年的《SUMMER ROMANCE》,但是不知道是不是听得太熟,我个人更加喜欢《SALUTE》。这张唱片收录的并不是他自己的歌,而是翻唱别人的歌曲。这个主意也是他自己想的,起先遭到工作伙伴的一致反对,认为这样一张翻唱碟不可能发市,但他坚持,他说别人有那么多好歌,自己很喜欢,要向那些同道中人表达自己的欣赏和敬意。他认真地录制了歌曲,设计了歌纸,在每一首歌词下写上自己的心声:“作曲与填词天衣无缝,LO LO与书琛,本来就是天作之合!……填词、作曲、主唱集于一身的阿SAM,SUPER ARTIST,SUPER FRIEND,SUPER-MAN!......香港非常难找的‘LOW PROFILE'艺人,DEANNIE,我崇拜你!另外,黄霑,WHAT CAN I SAY!……每次在有严冬的国家看到白雪,便会想起这首歌,卢国沾,谢谢你的词!……”在每一则后面都细细签上自己的名字:LESLIE。这张唱片里,且不说他在立意上的真诚淳朴,单说他的演绎,实在可以用出神入化来形容。他的声音在这个时期已经完全成熟,《滴汗》的性感,《但愿人长久》的醇厚,《明星》的深情,让我们真正了解什么叫做好歌,什么叫做好的歌者。
他第一次踏足红墈举行演唱会是在八五年,连开十场,媒体大赞精彩,“极尽视听之娱”。而如今我们的口味已经被他自己吊高太多太多,回头看那场录像时就变成了“极尽搞笑之娱”。他的服装啊!那个年代的时尚原来是这样子的!粉色的衬衣配黑条裤,绿色西装配黄格裤……还有一件前后都非常累赘的白色长衬衣,跳起舞来象围裙一样在身前飘动。不过歌迷对他的疯狂已经跟今天有得拼,尖叫声一浪高过一浪,有的跳上台去将他追得满台逃窜,有的猛力跟他握手,弄得他忍不住大叫:“好痛!”……不过他的表演是非常好的,媒体特别赞扬他没有走音或者不够气的情形出现,殊不知这两种情形在他一辈子的演唱会中都从来没有出现过。
第二年,他再接再厉,在红墈连开十二场演唱会。仅一年之隔,这一场就令今天的我们都有了“极尽视听之娱”的惊喜。那年他正满三十岁,整个人处于一种昂扬向上的状态,不仅在精神上是意气风发,在气色上也丰润异常,给人以流光溢彩的感觉。他的歌艺更加纯熟,舞姿更加劲爆,而且形象彻底地脱胎换骨,挺拔的黑色军装、各种颜色的修身西装配立领衬衫,完整地凸现出他的气质里刚劲硬朗的一面。他在这个时期的好歌还不是很多,但是演绎的深情已如今日,与梅艳芳合唱的那一曲《将冰山劈开》,更是初具《芳华绝代》的风采。
八八年,他红透歌坛,横扫各大颁奖礼,声、色、艺都达到了一个歌手的极致。这一年他在红墈的个人演唱会开到二十三场,《爱慕》、《无需要太多》、《共同渡过》、《奔向未来日子》等好歌层出不穷,《客途秋恨》和《胭脂扣》更是意外的惊喜。整场演出,他挥洒自如,仪态万千,优雅的风采逼人而来,完全是一位浊世翩翩公子,难怪别的明星都被称为“华仔”“发哥”“秋官”“星爷”,只有他是“荣少”。他套上白色长衫,背一只竹箱,扮作宁采臣,唱着《倩女幽魂》和《访英台》——这首民间小调被他唱得那么动人,连那故意搞笑的秧歌舞都令人欢喜赞叹。他换上一身劲装表演快歌联唱,在台上狂野地飞奔,舞动,汗流在脸上,夹克甩在地上,举起一瓶水从头顶浇将下去,随着强劲的节奏甩动头发,水花飞溅,一张精致的面孔晶光闪亮……这个人不当歌星,谁能当歌星?这个人不当歌星,谁敢当歌星?他是天生属于舞台的,他太有资本来利用这个舞台,太有资本让观众们爱他,并且得意地,珍惜地,毫不掩饰地享受着这份爱。
而谁也没有想到,八九年的演唱会来临之际,就是他告别歌坛之时了。这个时候正是他在歌坛的全盛时期,做出这个决定实在是令人瞠目结舌,但他去意已决,只是立定了心思要献给爱他的人一场至为精彩的告别仪式。这一次的演唱会结构完整,舞美豪华,阵容强大,构思巧妙,尤其是他本人的表演,几乎可以用完美来形容,使得演唱会连开三十三场而观众意犹未尽。我们后来看到的版本都是最后一场,也是最动人的一场。整整三个小时,他唱了四十首歌,从开幕的《为你钟情》到结尾的《风再起时》,把每一个音符都演绎得荡气回肠,无懈可击。不能忘记《侬本多情》、《无需要太多》的情深款款,不能忘记《侧面》、《放荡》的热辣火爆,不能忘记演唱《想你》时,他那肆无忌惮的诱惑与挑逗,不能忘记那首《千千阕歌》,他将这翻唱的歌曲填满了他自己的真诚。所有的这些歌曲,所有的版本,都不如“告别”里的版本动人心弦,连他所有的舞蹈,也都比从前更强更劲,就像是将全部的精气神都注入其中。舞台上的他,风华正茂,英俊迫人,干净的面孔在灯光映像下如宋瓷一样闪动着光泽,眉眼之间全都是莫名的眷恋。他不断地说“谢谢”,不断地深深鞠躬,收存观众的礼物,为观众抛洒玫瑰花,认真地走到每一角落,同尽可能多的观众握手,直到最后把手握得“猪蹄一样”瘀肿,一笑了之,毫无怨言。
演唱间隙,他讲了好长的一段话,细诉他一路走来的人生历程和告别的前因后果:“……当我看回以往的记录,好多光辉灿烂,亦是闪闪生辉的明星,都在最光芒的时候告别,到现在我们都还记得他们。所以我知道我这个抉择,不会错到那里去的。……如果一个艺人,知道在什么时候应该告别的话,他和他的歌迷或者影迷都会难过。但是如果走得太晚,当我离开的时候,就只得我自己一个人难过了。所以我要做一个聪明人,我一定要走先一步。……我知道今晚是最多掌声的舞台。我好感谢大家来送我。这舞台上,我有过困苦,有过眼泪,但是我要说:我得到始终比失去为多。……在娱乐圈十三年,我所做的一切,都问心无愧。来得安去也惬意,今次可以说是潇洒告别。今晚看到大家,其实我也有点不忍,但是,请你们给我机会去闯好吗?就算焦头烂额,我也一定要闯个名堂出来!……”
观众们痛不欲生,哭喊着他的名字,他一直微笑,鞠躬,强忍着眼泪,直到唱出那曲《风继续吹》。这是他的成名之作,几乎在每一场演唱会上都要唱的,没有一次,象这一次这样倾情用心。“……让风继续吹,不忍远离,心里极渴望,渴望留下伴着你……”观众从大屏幕上发现了他眼中的泪光,全场尖叫声如潮水一般轰然而起,他终于忍不住以手掩面,泣不成声。
他这一生人,唱的诀别歌曲特别多。其实这倒不是什么神奇的宿命,很大程度上因为他确实诀别过一次,在八九岁末的红墈,数万人为他的离去而死了一回。十四年过去,这些人中应该有大半尚在人间,而如今,又随着他,更彻底地死了一回。
3、FOREVER爱你 (曲:Bruce Springsteen 词:林振强)
他告别之后的那段时间里,香港歌坛出现了无法弥补的空白。各方都在谈论到底谁能取代他的位置,没有一个人能得到这个殊荣,不得不批发了一个“四大天王”来告慰歌迷。九零年的十大金曲颁奖礼之前,最受欢迎男歌手一项长时间拿不出有说服力的人选,许多人都建议这个奖项干脆空缺算了。
幸亏他还在拍电影,爱他的人们还可以时常看到他的身影,但是,要想听他的歌声,却是千难万难。告别之初他极严格地遵守着自己的封咪诺言,唯一一次开口是为许冠杰的告别演出作嘉宾,与他合唱《沈默是金》。主办方原本提议他朗诵歌词,他不以为然,说太做作了,为了老朋友,愿意破这个例。除此之外,他一字一句都不肯唱,结果《倩女幽魂之人间道》里不得不找了一个人来为宁采臣配唱,成了他唯一的一次“假唱”。1994年的《花田喜事》公映时,轰动全港。不仅仅是由于内容的精彩,不仅仅是由于大明星的集体加盟,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做主演的他终于在剧中开腔唱了一曲小调,这仅有数句歌词、近乎清唱的小调吸引了无数观众涌入电影院。随后的几部电影里他陆续开始演唱主题曲,由于声明不会另行出碟,出现了大批歌迷带着录音机进影院录音的奇观。
这个时候的他,定居在加拿大,进了大学修读电影专业,但是学习内容他早已驾轻就熟,朋友说:“你去当教授还差不多。”平日里,这个工作狂 “闲得整天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乃至于央求朋友给他个不会赔本的生意做做。偶尔回香港来,歌迷一如既往地狂热追踪,一家家唱片公司更是不惜血本邀他回来。终于,1995年,他加盟滚石,正式复出,成为当年轰动娱乐界的头条新闻。
依据他和公司的合约,复出的热身大碟《宠爱》并没有上电台宣传,大家连碟里有什么歌都不清楚,但憋了六年之久的歌迷还是不顾一切地抢购,首销狂卖,气势骇人,被誉为唱片业惨淡时期的救市之作。但是就我个人来讲,这张碟我不是特别喜欢的,因为是一个电影插曲合辑,大都已经听得烂熟,而且有好多是国语歌——他的国语歌给我的感觉始终发飘,不象粤语歌那么深情款款,也许是因为国语对他来说到底是外语的关系。听着他轻柔婉转,但是不再为我所熟悉的声音,我感慨地想着人总是会老的,这样一个成就非凡的天才歌手也总有光芒黯淡的一天。
这个感慨持续了一年,在下一张专辑《红》的面前轰然消散,溃不成军。《红》是他自己组队制作的大碟,集中了梁荣钧和林夕等乐坛高手,气氛上妖魅迷离,风情万种;在歌曲的演绎上,第一曲《The Boulevard of Broken Dreams》就先声夺人,比八九年更加醇厚和沧桑的歌喉惊得我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随后,《偷情》的慵懒,《不想拥抱我的人》的寂廖,《怪你过分美丽》的缠绵,无一不在他充满磁性的声线中神韵毕现,最后那一首他自己作曲的《红》更是销魂蚀骨,一声声低沉的“红”,“红”……使听者的心中似乎有大朵大朵的蔷薇随着节奏嚣张地绽放。据说这首歌是他第一次命题作文,告诉林夕就要写“红”,作为大碟的主题歌。整张大碟落力体现了这个字的精髓,在香港出版的《红》,封套上干脆是大红一片,了无只字,在专辑的整体设计上下足了工夫,与他的超人唱功相得益彰,使这张大碟在歌坛排行榜上的风头之劲,一时无俩。多年以后我听到了《红》的作曲完成后送到唱片公司的小样,没有歌词,他一路“啦啦”到底,最后还随口说了句“就到这”,但是声音低徊漫惓,感染力丝毫不亚于填词版。我深信,以他的声线和演绎技巧,就算是拿菜谱来当歌词也会让听者心醉神迷的,他应该出一张完全自己作曲,但是不必请人填词的大碟,就这样哼唱着无字之歌,让我们知道什么叫做天籁。
继《红》之后,他先后出品了六张大碟细碟,张张精彩,又各具特色,品质层层提高,歌艺不但不随着年龄的增长退步,反而越来越纯熟。《这些年来》的封套设计是我至爱的,和碟中四首歌曲一样,很好地体现了他走过风雨之后的沧桑心情。《PRINTEMPS》一碟颇受非议,主要是因为风格太台湾化了,不适合他,但是精美的制作还是值得尊重,其中《取暖》、《真相》等歌曲也非常撼动人心。《陪你倒数》应该说是曲曲动听,但是整体性要较《红》差些,世纪末情绪和鸿蒙之初的喜悦纠缠在一起,风格上有点扑朔迷离。《UNTITLED》这张细碟,让我怎么说呢,太好了,太好了,太好了,无论是横扫排行榜的《路过蜻蜓》,被人误会得体无完肤的《左右手》,还是性感的《枕头》,轻淡的《你这样恨我》,情深似海的《I HONESTLY LOVE YOU》,都是我的心爱。《大热》一碟质素一流,推出之后在各大排行榜上全线飙红,一首首精良的快歌慢曲被他演绎得炉火纯青,《我》这一曲自述之作更是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他的最后一张专辑就是与黄耀明合作的《CROSSOVER》了,这张碟我不愿多说,因为是在他离开之后才听的,混杂着太多的纷乱心情。至于即将出版的那张遗作,更是令我期待着而又抗拒着,我不知道当听到他的嗓音在隔世之后悠然响起,有谁能控制住自己的眼泪。
他在歌坛事业上的精华之作,还不是这一张张专辑,而是他的个人演唱会。香港歌星的演唱会在全中国是无可比拟的,他的演唱会更是公认的一流制作,大陆某知名歌星去观赏之后由衷地慨叹:“我要是能开这样的一场演唱会,死也甘心!”他从前的四次演唱会已经被歌迷重温得烂熟,当宣布将于九六年底举行复出后的首场演唱会时,全港轰动,售票爆满,供不应求。这场演唱会我没有机缘去观看,只能抓耳挠腮地等着媒体的消息,几天后,报纸上的照片把我骇得魂飞魄散。他,四十岁的男人,居然半披着睡袍,在万众瞩目之下裸露大腿???他,居然穿著红色高跟鞋,和男伴相拥大跳热舞???这个人受了什么刺激变得这么妖异了?……很久以后我才弄到了演唱会的影碟来看,一看之下,不由得对自己的管中窥豹充满惭愧。
这场演唱会上,名设计师张叔平为他设计的前卫造型和舞美令人目眩神迷,整场气氛妖娆而华丽,但是,最应该受人瞩目的,还是他的精湛表演。这时候的他,刚刚在阿根廷大病一场,身体状况很差,紧急增重十二磅仍显得脸颊消瘦,但是在舞台上却是风采不减当年,歌喉依旧无懈可击,舞姿依旧活力四射,在歌曲的整体演绎上,更是比从前有过之而无不及。大受关注的《偷情》开始了,半明半暗的灯光里,他身披黑色丝质睡袍亮相,慵懒漫步,微微抖动衣襟,坦露出胸前的玫瑰纹身……他瞟一眼观众,姿态惑人地抬手,轻呵指上的钻戒,抿唇一笑……“或者,偷欢算不上偷情,亦比,寂寞人值得高兴,难共处,仍有权去憧憬,信不过感情,从未谋面才像爱情……”高潮迭起的副歌中,他踏上风口,让衣裾似翅膀一般飞起,裸露的肌肤时隐时现,如暗夜里一朵妖花盛放……还有什么能比这更加贴切地诠释这首歌呢?还有谁能把一个现场表演做得如MTV般完美呢?他不是简单地把歌唱了就算,他是音乐当作电影一样来表演的,主题的把握,角色的变化,情绪的转换,气氛的调动,全都在计算之中。这样的作品,如果不是亲自观看,只看报纸上别有用心的静态照片,是会不明白的。其实这场演唱会也有许多阳刚形象,比如《追》,比如《爱慕》,但是媒体只盯着《偷情》与《红》。《红》里,他果然以闪亮黑装配红色高跟鞋造型出场,在一群男舞伴之中跳起了贴身探戈。阿根廷舞蹈大师亲授的舞姿固然曼妙,更难得的是以他的歌手身份,竟然能与专业舞者朱永龙配衬到无可挑剔。“红,像蔷薇任性的结局,红,像唇上滴血般怨毒,在晦暗里漆黑中那个美梦,从镜里看不到的一份阵痛,你像红尘掠过一样沉重……”唱着舞着的他,已经完全入戏,镜头特写中他的眼神冷傲,挑逗,妖媚,飘渺,明知道台下观众看不清,仍然一丝不苟。而观众们也早已经陷入他营造的这种性感诡异的气氛之中了,掌声在屏声静气之后喧涌如潮。
有了这次的经验,2000年他的“热情”演唱会“扮女人”一说炒得铺天盖地的时候,我就不是很信了,事实也再一次证明了“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这句话。“热情”演唱会他在全世界巡回演出一百多场,仅在日本就开了十场,创下中国歌手的记录,我是在2001年于名古屋看的。这也是我第一次有机会看他的现场演出,我这才真正知道观众们为什么总是爱他,才知道什么叫做SUPER STAR,什么叫做ARTIST。这场演唱会的造型是法国服装大师Jean-Paul Gaultier亲自为他设计的,是唯一一次为亚洲艺人设计的造型,也只有他才能演绎出这批服装的神髓。形象设计的意念是"从天使到魔鬼",由开场纯白色羽毛装象征天使的化身,到天使幻化成穿著古董贝壳半边裙的人间美少年,到穿著金色西装的拉丁情人,到披着一袭玫瑰红丝绒OPERA COAT的魔鬼化身……我们一直知道他是美丽的,但不知道他可以美丽至此!我们也一直知道他的声音是灿烂的,也不知道他可以二十年如一日地灿烂至此!第一首歌《梦死醉生》开腔的效果只能用爆炸来形容,那是一种从音到色从内到外从台上到台下无可比拟的震撼,整首歌完全给人身在梦中的感觉。他的声音在现场听来是不可置信地动人,他是我知道的唯一一个在演唱会现场比在录音棚里唱歌还要好的歌手,也许是因为感情更加充沛的缘故;他也是我知道的唯一一个四十多岁跳舞比二十多岁还要好的歌手,RAVE PARTY中连唱八首快歌,在半个多小时的时间里又跑又跳一步都没有停过。这时候的他已经不用当年那种生硬造作的舞姿了,他轻轻一抬手指就引来一阵尖叫,随意一扭腰肢,就足以颠倒众生。象《无心睡眠》那样几乎是亘古不变的一套舞步,在他的腿上跳出来,仍然让人百看不厌。每一场演唱会开到这时候,全场观众都会立起身来,在他的热力笼罩下快活地载歌载舞。
唱《爱慕》之前,他背向观众,缓缓拔下发髻上的簪,贴近唇边一吻,丢在地上,一头长发悄然滑落。这就是扮女人吗?雄壮身材,强健肌肉,蓄着须,粗犷奔放的女人?哪点象女人?要是看过演唱会现场就会知道,他的造型实在是比男人还男人,尤其是在换出古埃及式贴身装和中世纪丝绒长袍的时候,衬托着一头狂野的长发,阳刚而高贵的气息扑面而来,不愧是世界级造型大师的杰作。日本歌迷疯狂地拥挤在台前,跟着他跳着舞着,大唱繁复的粤语歌词,甚至跟着他一起模仿*员靳的台词:“……他们就是:红军!……”他用英语、粤语、国语和半生不熟的日语对观众说着笑话,道着谢,介绍工作人员给大家,在打了灯光的白幕后公然换装,引来全场震耳欲聋的尖叫。全中国从来没有一个歌星,能够赢得外国人如此的崇敬与膜拜,今后,也不知道会不会再有了。
与从前的场次一样,在结尾时,他又将《我》这首心爱的歌唱了第二遍,还在台上打出日语字幕来方便观众们了解歌词。“I AM WHAT I AM,我永远都爱这样的我……”孤独的一束灯光下,他的神情寂寞而坚决,唱到激情之处双膝跪地,几乎是一下子跪在了我们的心上。周围的日本观众哽咽着呐喊:“LESLIE! THANK YOU! WE LOVE YOU FOR EVER!……”我想起荣门客栈在上海演唱会上打出的横幅:“我们永远都爱这样的你”——“这样的你”到底是什么样的?实在是很难说清楚。舞台上的他,瞬息千变:高贵而风骚,端庄而性感,优雅而嚣张,天真而放荡……我开始相信这个人真的象他的造型一样不是天使就是魔鬼,否则没可能在尘世间魅惑了这许多人的心。
4、我眼中的她 (曲:周华健 词:林夕)
网站上有一位新荣迷在问:这张穿著白色舞衣,正由化妆师在染唇的照片是哪年的啊?看服装是热情演唱会啊,不会是真的吧?好象只有二十岁啊。
下面有老荣迷回复:就是热情演唱会,四十五岁的哥哥。
媒体上关于他的专题里,把他四十岁的照片登到二十岁的栏目里去是常事。他不但拥有惊人的美貌,还拥有更加惊人的年轻,就象传说中的精灵,时间无法侵蚀和消耗他的生命。二十多年来,他的外表几乎没有什么变化,有变化的只是他的眼神。从七十年代的稚气,到八十年代的沧桑,九十年代的云淡风轻,零零年代的气定神闲,到最近两年若隐若现的忧郁。从没见过一个人的眼睛里,可以饱含那么多的故事。这双眼睛使他的面容不是简单的漂亮,而是一种真正具有灵魂的美丽,年轻时那张一览无余的脸无法替代,所有端正的、单薄的俊美面孔,全都无法替代。
早期找他演电影的人们,都是看中了他这一张美丽的面孔吧。他拍的第一部电影是三级片《红楼春上春》,演贾宝玉,稚嫩的容颜,浓艳的化妆和拙劣的演技,烂得简直没法说,至今被影迷列为他的耻辱。电视剧呢,《侬本多情》和《武林世家》据说都曾经挺受欢迎,不过现在看起来实在是乏善足陈。八五年以前,他除了在歌坛上进步,在影坛上也没闲着,一直很认真,很卖力地去演。但也许因为面孔过于俊美,始终扮演一些花瓶角色,空洞无物,甚至让人感到腻味。
他的第一部值得人记住的电影是《英雄本色》,从这部电影开始他终于摆脱了歌星客串的地位,真正在以一个演员的身份在演戏了,尽管这部片子里他那个角色实在不太讨好。在周润发和狄龙两大男子汉中间,他显得象一只没有长足毛的小公鸡,偏偏还自以为是爱闯祸。随后的《倩女幽魂》,他已经开始出彩,可能大家都会记得大雨之中,夏侯君辣手屠贼,一股鲜血溅到宁采臣的脸上,他措手不及,惊恐,慌张,无辜,茫然,完全吓傻……全都转换在一瞬间。
他的电影里,让人过目不忘的一瞬间太多了。《胭脂扣》中的十二少,一出场就有一种惊艳的效果,使得梅艳芳扮演的名妓之美貌很是欠缺说服力,不得不以男装扮相匹敌。他的眼睛几乎始终是半睁半闭的,眼神如轻烟漫卷,嘴角似笑非笑,象足了十二少写给如花的花牌中所题:“如梦如幻月,若即若离花。”他经常说自己是应该生于三十年代的,的确,他身上那种风情,诱惑,带点颓废的优雅,没落贵族子弟的风华,几乎不是演出来的,也不是其它人可以仿效。《阿飞正传》里,他演一个不羁而孤独的浪子,永远在追寻,永远是绝望,脸上一直是强压着的冷淡,只有在痛扁小白脸之后,匆匆走到镜子前面,手势熟练地梳头时,眼神凄厉如刀锋般一闪。同样是在王家卫的电影里,《东邪西毒》的欧阳峰看起来超然得多,但是内心深处的隐痛,仍然在不动声色的外表下渗透出来,尤其听着粤语原版里他那沧桑而暗哑的独白,真是感觉心头一丝丝地落满时间的灰烬。这部电影是我最爱的电影之一,值得一提的细节太多,比如说片头原本是东邪而后来成了西毒年轻时代的那段挥洒自如的表演,其它每一个演员的演技,包括摄影,音乐,也都出神入化。《霸王别姬》是他电影事业的巅峰之作,几乎每一个镜头都是经典,演尽了蝶衣对事业、对爱情那种不讲道理的执着,近乎疯狂的沉迷,那种内敛,沉静,那种不合年龄的天真和幼稚,所有看过的人都承认他的蝶衣没有别人可以替代。其实,更不可替代的角色是他的何宝荣,如果不是他来演,这个角色很可能就是个讨厌的家伙了。连他也说,这是他演过的最难的角色,因为自己可以理解黎耀辉,却不能理解何宝荣,如何才能把这个角色演绎得别具魅力,简直伤透了他的脑筋。电影里的何宝荣,比蝶衣更加阴暗,更加沉沦与迷醉,更加的软弱无助,更加天真得象个孩子,更加让人痛又让人爱。《烟飞烟灭》里,他扮演一位失去儿子的父亲,在医院走廊上呆呆地自语:“……我很傻。……这几个月来,见他那么痛苦,想……我想他快点去,让他不用那么痛苦。……但是当他真的去了,我才发觉……我自己的儿子……我亲眼看着他死去,是多么难受的事……还有,他看我最后一眼时,我忘了告诉他,我是多么的疼他……”他放声恸哭,据后来剧组的人说他当时哭了很久都停不下来,我用言语无法形容,那哭声有多么伤多么痛。
他也并不总是演这么沉重的片子。《家有喜事》里他摇身变成了娘娘腔常骚,演得实在是精彩至极,一些小动作的设计更是绝倒,比如他跟毛舜筠斗气跑到厨房时,看见绳子上的毛巾挂歪了,随手摆摆正,然后两手一拍,满意而去……女友和毛舜筠的男友订了婚,他伤心地冲入房中,先是贴着柜子,以手掩面,然后一转身靠向另一面的床,再侧过来伏在床上,两秒钟的镜头中动作一波三折,演尽了常骚的妩媚姿态。许多演员在表演这样的娘娘腔时,无非是逼紧了嗓子,扭动腰肢,翘起兰花指……他都没有,他只是将常见的动作赋予女性神韵,一段风流便自在眉梢眼角,使得许多人都错觉他在生活中就是这样子。难忘的轻松细节还有《金枝玉叶》里他见到自己以为是男人的林子颖的惶急,《锦绣前程》里赌场大赢的狂喜,《纵横四海》里与钟楚红的舞蹈,《白发魔女传》里与林青霞的缠绵,《新最佳拍档》的“发财有理歌”,《东成西就》里那段黄梅调……
论及角色的形象本身,我钟爱《星月童话》的家宝和《新上海滩》的许文强,这两个角色的阳刚之气体现了他的性格中另一个侧面,也是不太为人所知的一面。我们所知道的他,往往都是和电影联系在一起的,就象认为他颓废、堕落的人,是看多了郁忠良、何宝荣;认为他阴柔的人,是看多了程蝶衣、常骚;认为他冷漠的人,是看多了阿飞、欧阳峰;认为他幼稚的人,是看多了宋子杰、宁采臣……还有一些人干脆是什么都没好好看,只凭几张剧照就判定了他的为人。这一点确实很特别:每个演员一生中都会扮演很多角色,但是很少有人能够象他那样,有本事把自己同角色,把一个角色同另一个角色,完全分裂开来,阳刚,阴柔,不羁,敏感,优雅,颓废,正直,邪恶,天真,世故……并且一个个性格反差到极端的角色都是如此地深入人心,都让观众觉得是他本人。也许我们不能说他是演技最好的,但是应该可以说他是最精彩的,就象一颗精雕细琢的钻石,每一个角度都有不同的光芒,你很容易就被它吸引,虽然你不一定会去细数它的每一个切面,但是你知道,它一定比平面的那一款珍贵。
5、月正亮 (曲:SHI-HYUN SONG 词:郑国江)
这些日子一直在看他的影碟,看他的旧闻,看他的访谈和五花八门的演出。红了二十多年,关于他的资料浩如烟海,我一直都没有仔细地看。一直不太注意,一直认为不必着急,一直认为可以在有时间有心情的时候慢慢地看,一直认为这个人就会在那里等着我们一起老去,但是,猝不及防地,他甩下所有的人,自己走了。
重新看了这个人的半生,才发现原来我们爱他,还远远不够。
他在娱乐界,是天王中的天王。香港人见明星见得多了,但是不知为什么,只要他一露面,永远是群情耸动。好多报道、访谈、手记甚至小说中都提到:本来秩序井然的场合,忽然欢声雷动,一片混乱,原来是他出场了。有一张照片,是他从车里下来,周围的人挤得水泄不通,所有的镜头都对着他……要知道,那次他根本不是主角,那次是人家任达华和琦琦的婚宴。
但是没见过一个艺人,像他那么有大牌却从来不耍,像他那么懂得谦让,懂得尊重别人。在国内举行的《红色恋人》首映式上,观众们都赶着向他提问。他说:“大家不要总问我哦,我们剧组里的人都很出色,你们应该多问他们。”大家仍然围着他。一个人问:“听说你退出歌坛了?”他笑:“我退出歌坛七年又回来了,你不知道吗?”还有一个人居然问:“《九星报喜》里你的长发是不是练气功长出来的?”他失笑:“怎么可能?练气功是锻炼身体的,长头发?你瞎掰啊。”……诸如此类的无聊问题过后,连我这个观众都不耐烦了,他没有,一直温文地微笑着。
一个人用语法错乱的英语问他最喜欢的歌是什么——为什么要用英语问呢?想他出丑?那可真是撞在枪口上了。他回答:“我就替你翻译了吧,你是问我喜欢哪首歌吧,我比较喜欢《金枝玉叶》里的《追》。”这时候几个人开始起哄:“来一个,来一个。”他有些不快了,但是仍然从容地说:“大家可能不知道吧,我们剧组里真是藏龙卧虎,连这位小妹妹都有绝活儿给大家表演……”他介绍扮演他女儿的叶丹丹为大家朗诵了一首诗,叶丹丹看来是准备过,但是朗诵得还是不流利,许多人都笑了,他不笑,一直看着她,用充满鼓励的眼神。
接下来主持人说开了别的话题,他终于得到解放,退到后排。他以为没人注意他了,所以肆无忌惮地擦鼻子,揉眼睛。估计下一个问题该提问梅婷了,他悄悄将手中话筒递给身边的梅婷,并主动替梅婷抱过她的花束,示意她准备回答。
抽奖抢答的时候,主持人问一个观众叶大鹰导过的三部电影是什么,那个观众说了两部之后卡壳,眼看着冷场,他站出来说:“我做个动作提示你一下好不好?”然后夸张地吸气,呼气……观众想起来了:“是《大喘气》!”
记者采访他,问他叶大鹰为什么找到他去演*员的,他笑:“正好我当时闲着。”记者说:“大家都说这部电影演得真好。”他说:“那我要祝贺叶导演。”……
不是只有这一个场合他表现得这么谦虚周到,演唱会上,颁奖礼上,庆功宴上,一个一个的镜头都在描述着他为人的良善和体贴。几乎只要是露面时有别人在,他就一定会照顾到别人,尽量避免把话题往自己的身上引。拍电影时就算没有他的镜头,他也站在旁边为别的演员配戏。他对自己歌迷影迷的诚恳,几乎到了让人无法置信的程度,他并不刻意去接近他们,但是从不怠慢他们,签名,合照,握手,甚至拥抱,只要有时间,都不拒绝;收到的小礼物,在家里辟了一个房间专门收藏;演出时总是不停地道谢,一次又一次地说:“你们的掌声和欢呼声,我都会永远记得。”演唱会上他从不忘了感谢乐队、伴舞和助手们,不惜浪费口水一位一位地向观众介绍。他对慈善行动的热心更是著名,几乎每次都是有求必应,不但经常出面募捐,自己也真金白银地掏腰包,例如早在八八年就为儿童伤残协会一次捐十万,九三年台湾地震捐二十五万……九七年演唱会前为癌症基金捐出一百万,并号召歌迷不要给他送花,折现去送给护苗基金,而且在演唱会现场义卖明信片,又募捐了一百万。
他对朋友的关心,更是有口皆碑。梅艳芳说,他这个人就是心肠好,他总是帮她,但是很少麻烦她去帮忙。合作二十年来,她有心事,他来倾听。她的苦恼,他来劝解。她贪玩,他骂她。她谈恋爱,他出主意。和她一起演出时,她受人欺负,他出面来挡。参加活动,人潮汹涌,他马上护住她。85年,她还没开过演唱会,他就邀她做自己演唱会的嘉宾,为的是让她练手。99年,她的演唱会赶上市道不佳,他不收分文前去做嘉宾,连唱六场,每场半小时,为她撑足场面。离世前的这最后一年,他唯一的一次演出,就是在她的入行20周年演唱会。在后台他的胃病发作,但是仍然精神抖擞地现身,观众们惊喜地狂呼,掌声如雷,谁也看不出他的痛苦。
黄磊说,自己出演《夜半歌声》,是他亲自到学校去请的。当时黄磊没有什么名气,对这个大明星的亲和力印象很深,记得他在开机前请全体剧组人员吃口福居的涮羊肉,席间照顾到每一个人;记得他给自己削苹果吃,将潜水衣借给自己穿,记得他帮自己入戏。梅婷说,拍《红色恋人》的时候,自己是新人,没有什么拍电影的经验,处处得到他的指导与照顾。拍到他发病一场戏时,梅婷需要用盐粒为他擦背,但是她紧张过度,竟将他的后背擦到出血。梅婷吓得眼泪都快掉下来了,但是他毫不在意,还笑着安慰她。张柏芝和他合作过音乐电影《左右情缘》,平时的交情不算太深,但是去年在慈善活动中意外受伤时,他第一时间到医院去看望她,还把自己戴了多年的护身符摘下来送给她,祝她好运。他的朋友劝他不要这么做,说是对自己不吉,他不听。
宋小川、张曼玲和史燕生是京剧专家,在《霸王别姬》里与他合作得非常愉快,但是没有想到,戏拍完了,剧组散伙了,他却始终都记着他们。《霸王别姬》在戛纳电影节获金棕榈最佳影片奖当天,他就给宋小川打电话说:“小川,你是我的恩人,没有你的妆我不会这么漂亮。”从法国回来,他邀请宋小川、张曼玲和史燕生赴港旅游,随后的几年,又几次邀请他们去香港。1997年的红墈演唱会,他把张曼玲全家都请去观看,还请他们到自己家里去吃饭,并执意亲自开车送他们回酒店,看着他们进了房间,才告辞离去。史燕生癌症病危时,他不顾香港人说那年不宜看病人的避忌,专程到北京去看他,宁愿出门之后自己偷偷烧纸。如今我们只能从宋小川和张曼玲的口中得知这些细节了,能够看到的,只有那张他寄给张曼玲的明信片,工工整整的四个大字:“恩重如山”。没见过象他这么懂得感恩的人。就算是在遗书里,都是一连串的感谢。